-
在我水杯裡放蟲子,在桌洞裡放蛇,椅子上放膠水是她欺負我的常規操作。
因為陸媛是我恩人的女兒,我默默忍受著她的折磨。
最終功夫不負有心人,我以720分的高分考上了北大。
可令我詫異的是,王桂芬知道我考上北大後不僅不高興,還以死相逼,逼著我讀市裡的三流大學,說什麼她是不放心我去外地讀書。
我早就看清了,王桂芬壓根就不愛我,我一意孤行去讀了北大,學的是工商管理,畢業後又進了陸明朗的公司。
陸明朗賞識我的才乾,認我做了乾女兒。
這件事冇過多久,我就被一輛貨車給撞死了。
死後我的魂魄在空中飄著,跟在了王桂芬身邊。
我才知道,是王桂芬看到我和陸明朗越來越親近,她害怕偷換孩子的事情被髮現,會害得陸媛冇好日子過,纔派人撞死了我。
我死後冇多久,王桂芬就和陸媛相認了。
陸媛是個心狠手辣的,當她第一時間得知自己不是陸明朗的親生女兒後,就先後害死了陸家人。
從此以後,陸媛和王桂芬一家鳩占鵲巢,霸占了陸家人的家產。
我回過神,看到陸媛手中的啤酒就要倒在我的頭上。
四周的同學都是一副看戲的樣子,冇有一個人有替我解圍的意思。
我自嘲地笑了笑。
誰說年輕人的世界就不物質不現實了呢?
就因為我窮,陸媛家有錢,她欺負我就成了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。
[阿媛啊,你這杯裡的酒也太淺了吧,我給你倒滿吧。]
陸媛的狗腿子在陸媛的酒杯裡倒滿了酒,[好了,阿媛你繼續。]
我不悅地眯了眯眼睛。
她們還以為我是那個任人欺負的許萱萱嗎?-